許可項目:建筑勞務分包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一般項目:勞務服務(不含勞務派遣);工程管理服務;工程技術服務(規劃管理、勘察、設計、監理除外);市政設施管理;城鄉市容管理;水污染治理;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;建筑材料銷售;輕質建筑材料銷售;保溫材料銷售;建筑裝飾材料銷售;五金產品零售;五金產品批發;建筑用金屬配件銷售;建筑用石加工;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;裝卸搬運;消防技術服務;土石方工程施工;防洪除澇設施管理;住宅水電安裝維護服務;通用設備修理。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